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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團進團出」讓小三通真正暢通開放2009金門馬拉松競賽「健康休閒組」選手能以一般觀光名義入境檢討每日陸客開放額度取消「團進團出」讓小三通真正暢通 案由陳委員福海質詢行政院:金門,是小三通最重要的窗口,在開放兩岸大三通的同時,小三通的定位與功能,一樣有他的角色;陸委會是小三通主管部會,對小三通的成敗負有直接的責任。但在馬政府上台執政,大力推動兩岸關係增長的同時,本席發現,陸委會並未與時俱進,除遇事推諉,無法滿足兩岸小三通的需要外,還授意(教唆)人民違法,這在號稱「以法治國」、「依法行政」的馬政府,是多大的諷刺。本席要求院長應深入瞭解,不要「一粒屎壞了一鍋粥」,影響人民對馬政府的期待。本席與金門縣政府、中華民國路跑學會等機關組織,籌劃於2009年1月3日在金門共同舉辦「2009金門馬拉松競賽」活動,廣邀兩岸馬拉松賽同好競技,是活絡兩岸關係,提昇金門觀光體育水準的重要活動,廣受各界期待與矚目。惟在大陸地區選手申請入境事由部分,牽涉「健康休閒組」選手,不符專業交流規定,希望陸委會等相關機關能秉於行政裁量權,專案許可以觀光名義入境參賽,本席並二度邀國防部、體委會、陸委會及金門縣政府等單位來院協商,獲各單位高度支持,惟獨陸委會遇事推諉,不敢勇於任事在先(本席在19日發函邀請陸委會派員來院協調,5天後的24日開會當天,陸委會代表會中以未獲授權無法同意協調事項,致會議無結果,翌日始電復),又以「不同意選手以觀光名義入境,但對於以觀光名義入境參與比賽的選手不予過問」,授意主辦單位可讓「觀光客」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在後,請問賴主委,這樣有沒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違法,對於陸委會這種駝鳥心態、顢頇的作法,既無法配合政府當前施政主軸、又不能滿足人民需求,還不能「依法行政」的作法,請問院長,你有什麼看法?兩岸小三通實施8年以來,已累積無數經驗,開放的幅度也逐年放寬,政府整體的政策思維與作法,值得肯定與推崇,但對於不能配合政策的舊政府官僚,是不是應該要再檢討,不要讓這些人成為新政府的包袱。再者,對於小三通若干限制,在開放兩岸直航的同時,是不是也要全面檢討修正,如本次馬拉松活動,不具專業的「健康休閒組」選手,能開放以一般觀光名義入境,讓「專業交流回歸專業」,並且再檢討每日陸客開放額度、研議取消「團進團出」的可能性,讓小三通真正暢通。行政院回復內容陳委員就開放大陸人士以觀光名義參加馬拉松活動並檢討小三通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本院陸委會查復如下:一、有關大陸人士到金門參加2009馬拉松競賽活動,應依「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12條第1項第8款規定申請。基於金門馬拉松活動係配合當地觀光發展所需,本會將配合主管機關提供必要之協助。二、另有關建議檢討「小三通」每日陸客開放額度及研議取消「團進團出」可能性等問題,尚涉及兩岸交流秩序及安全管理機制,相關部會近日方完成常態化「小三通」措施,將俟執行一段時日後,適時再進行檢討。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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